誰擁有香港媒體(資深傳媒工作者 端木少華) - 端木少華

誰擁有香港媒體
(資深傳媒工作者 端木少華) - 端木少華

香港的媒體真是多難之秋,一張免費電視牌照的爭取,原本是程序的技術問題,竟然抖出官商共治的醜陋結構,還暴露地方與中央的矛盾情節。一家報社總編輯的更換,基本上是人事進退的任免,居然扯到本土與外來價值的衝突。從電視到報紙,相關爭論都以公共利益為出發點,其實全跟權私和財益糾纏不清,所謂社會責任頂多是塊遮羞布。
在商言商,無綫電視計劃終止出租山頂發射站給港視,並不意外。有土斯有財,即使發射站設在有限的公有土地上,使用權的合約畢竟掌握在財團手中,無綫因勢利導,採取對投資者最有利的法理手段,無疑是正當的商業策略。商人不為財,天誅地滅,更何況面對潛在的競爭對手。資本主義市場的常規是,玩家自由競爭,並承擔風險;缺陷之一是,勝者可能全拿,敗者血本無歸,後果是財富的不平等分配。
在自由市場裏,競爭機會不均等,經常是外力干預造成,特別是政府公權力的濫用。港視王維基申請免費電視牌照,鎩羽而歸,許多人以「天將降大任於斯人」,期待落空,奔走呼號,如天道淪喪。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港視「神不知鬼不覺」,取得中移動香港子公司流動電視平台,以另一種身段登上舞台,各方驚艷,「魔童」到底留了一手。
生米煮成熟飯,有些人卻難以下嚥,驚動上方,為港視能否在7月開播平添變數。節外生枝,不論中移動母公司的調查是否演戲過場,或設法讓所有當事人各自找台階下,中央一出手,特區政府在免費電視牌照上庸人自擾,難堪窘境全一覽無遺。王維基提出司法覆核,以訴訟單挑港府「三選二」的決定,不過是背水一戰,以防萬一。
港視如何進行流動電視的交易已無關緊要,雙管齊下,無非是商業算計,成敗也只是財務報表上的數字得失。多一個或少一個電視頻道,對港人日常生活品質,未必有立竿見影的直接效益。從頭到尾,王維基不時揮舞公眾利益的大旗,跟行政長官梁振英以避免市場惡性競爭排斥港視的手法,都在操弄民粹,不僅矯揉造作,又虛應故事。資本主義市場的弊端是,商人可以假公濟私,左右逢源,而面不改色。被蒙在鼓裏的,是構成公眾的千萬小民,他們無地置喙,集體利益頂多是政商之間或財團對財團討價還價的籌碼。
報紙的市場操作也一樣,面對政經壓力,新聞自由與讀者知的權利往往最先成為祭品。《明報》在查良鏞(金庸)於1993年售予于品海後,一朝天子一朝臣,新聞報道和評論便日漸變調,公共利益的把握也因高壓節節敗退(如1993年10月間的席揚事件)。1995年,馬來西亞富商張曉卿接手《明報》集團,以客卿地位入主一份本土精英報紙,毀譽交加,例如傾向中國的傳言,跟台灣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在蔡衍明接手後,便一直籠罩在親中疑雲之下一樣。不管甚麽原因,《明報》總編輯的替換都會引起外部猜測和內部疑慮,被調職的劉進圖更被認為是報紙言論轉向的犧牲品,尤其是替代人選很可能來自報社和本土之外。
從過程看,電視市場的進出或報紙總編輯的走馬換將,根據官方或資方的說辭,全是單純的商業邏輯操作,無關排他或內鬥,更沒有討好當權派的因果關係。就結構來說,電視牌照、發射台租用與人事任命的糾紛,歸根究柢,都跟誰擁有香港媒體脫不了干係,牽一髮動全身,不會只是局部反應。
「誰擁有香港媒體」的問題包含兩個層面,一是誰實際掌控媒體的所有權,亦即老闆是何方神聖;二是誰能左右媒體的運作,也就是所有權之外的支配力量,特別是新聞室與業務部之外的政經因素。前者很具體,聚焦容易;後者則相當模糊,不易捕捉。很多人只看到台面上的媒體老闆,無知或無視於後台的非媒體老闆。
從1983年初版到2004年的修訂版,美國新聞學者Ben Bagdikian在《The New Media Monopoly》中,抨擊世界五大媒體集團如何勾搭,並壟斷歐美各國電視、報紙、廣播、雜誌和互聯網的內容與形式,許多章節對媒體與政府權勢沆瀣一氣的批判,也不遺餘力。他指出,因為媒體集團和公權力彼此拉抬,各取所需,美國政府已經由消費者的保護角色轉變為大企業的保護者;作為集團的一部份,新聞媒體從而坐大,自成權力中心,服務的對象不再是公共利益,而是商業老闆的荷包和政治後台老闆的權勢。
香港的媒體環境還不到壟斷局面,電視市場一家獨大的現象倒是公認的事實。特首梁振英拒絕發給港視免費牌照,無綫又決定終止發射台的租用,兩者看似獨立事件,針對的卻是共同目標。天下烏鴉一般黑,當政府與財團的利益相互掛鈎時,有霸權的政府(特區),就有霸道的媒體(無綫)或順服的老闆,誰擁有媒體就不能光看表相。《明報》總編輯的更迭應也如是,見微知著。

端木少華
資深傳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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