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世」報導 - 李碧華

「警世」報導 - 李碧華

這樣的報導實在有警世意味。且白描之:
在監獄服刑的囚犯,至親逝世,申請出外奔喪,只要不是甲級重犯,一般而言會獲准,但須嚴守多項與保安理由相關的條件:早上出席,只能作最簡單的鞠躬、上香、瞻仰遺容等弔唁,最多逗留三分鐘。孝服則先送至經獄方驗證安全,直接穿上外出,不准臨場更衣,奔喪全程必須戴上手銬……
報載,受社會關注的新聞人物陳振聰,因偽造及行使假遺囑而被判監十二年。曾申外出探望八十多歲病危的母親,但因病情略好轉而被否決,當時懲教人員指「如果今次出咗,奔喪就冇得出」。
母親逝世,陳對奔喪申請獲批抱厚望。但署方評估保安後有種種考慮,最終拒絕其申請,陳未能送別亡母。
──新聞報導不帶一絲感情,雖然這是叫人難過之事。但什麼是「服刑」?在一個「服」字,也有「伏」意。什麼是「在囚」,那個框框把人困在裏頭出不來就出不來。
成年人處世向自己負責也付出代價。有時卻不止自己個人,還有至親妻兒,做任何事之前也應念及家人,多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