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一家中學的學生,四年前朗誦節優勝者表演片段,近日被人放上YouTube,梁同學「表情豐富」、「扯高嗓子」、「瞪眼遠望」的演繹,網民不以為然,加以譏笑、惡搞。片段瀏覽次數超過65萬,形成網絡欺凌事件。
我並不支持類似公審的傷害,這些陌生人集體向一位沒有做錯事,並無還擊能力的同學施壓,幾句話一下按掣手勢,當事人點滴在心頭,也會形成長期不安和不快。雖然朗誦真的「幾有趣」,我想為梁同學說句公道話:並非什麼欠公德、態度囂張、勢利、罵街、虐貓、打人十四巴……激起公憤之劣行,沒傷害人,不過較為獨特又獲獎,才應邀表演,如果他名次不高或輸了,根本不會發生此事。
要質疑、訕笑、不滿,應是選拔標準和評判心水的問題。既是比賽,目的爭取高分,突圍而出,則聲線、表情、動作、眼神、肢體語言便得迎合了。「朗誦」這回事,大勢所趨致要求奇特,尤其內地演繹方式侵襲,一直很誇張,抑揚頓挫極不生活化──但,比賽只有勝負,沒有對錯。過去了,回復平靜繼續進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