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常Playgroup:朗誦vs朗誦比賽 - 蘇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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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誦vs朗誦比賽 - 蘇菲

中學男生的朗誦短片最近在網上瘋傳,他得獎,但卻被人笑。我反對網絡公審,而他實在無辜。我們要反思的是,其實甚麼是朗誦,甚麼是朗誦比賽?
朗誦是本港最普及的比賽,小至三歲的幼兒已能參加。囡囡四歲時也參加過朗誦比賽,當時只為訓練膽量,誦材是李白《靜夜思》。印象最深的是當評判上台講評語,他說大部份小朋友誦讀「舉頭望明月」時,都做不到抬頭45°這動作。他強調,要模擬李白望向天上月亮的情景,頭不能抬太高、也不能太低,45°剛剛好。我相信在場所有小朋友都不知道他在講甚麼,其實我對「45°」理論也很費解,因為月上中天的時候,我往往要抬頭60°才看見月亮!
由於我當時心態只是柴娃娃,對45°理論笑笑便算。不過,若認真為了獲獎,參賽者就必須投入遊戲規則,不斷雕琢技巧,除了聲線咬字外,一個角度、眼神都可以成為得分失分關鍵。
在我看來,朗誦是一種藝術。我對藝術很基本的認知是,但凡藝術,無論是誇張的、灰白的、跳躍的、或平淡的,應能觸動人心、帶人進入另一意境。藝術可以和普通人溝通,不必只有行內專家才明白。你可以模擬梵高鮮艷沉重的筆觸,也可以輕快地彈奏巴哈的《小步舞曲》。朗誦孟浩然詩,就該讓人感到清新自然。
朗誦是一回事,那麼,朗誦比賽是不是別一回事?技巧是必要的,然而,若要在比賽裏擊敗其他對手,參賽者就須以雕琢技巧展現「清新自然」,儘管這看來是一件不太自然的事。藝術的表達風格沒有對錯,但若不能令別人產生共鳴、體會美感,或起碼讓人覺得舒服,即使技巧再高超,也是枉然。
我不明白,一方面我們有很多朗誦比賽,另方面,社會普遍卻沒有品賞朗誦的風氣,起碼沒像音樂會和畫展般,滲入生活裏。為甚麼?

作者蘇菲,有小型飛機師牌的媽媽,拒做直升機家長,讓孩子翱翔。
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

蘇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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