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小巴司機因「一秒的錯誤判斷」,將衝紅公仔過馬路的輕度智障、有聽力問題的婦人撞死。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昨天於區域法院被判囚七個月及停牌五年。法官判刑時形容「控制一部車有如控制一件強大武器,錯誤使用會損害生命」。
曾准保釋提早團年
被告章樹文(67歲)一直堅持自力更生不領綜援,案發後轉任看更。法官指被告有悔意等,均是獲酌量減刑的因素。
案發在去年4月12日,被告駕駛來往觀塘裕民坊及聯合醫院的綠色專線小巴。當駛至協和街與翠屏道交界前數秒,見婦人莫笑玲(65歲)衝燈跑出馬路,被告長按響號並無減速,至撞車前一秒才急煞車,惜莫已遭小巴撞倒,送院前證實死亡。被告日前認罪後要求保釋,以便與家人提早團年獲准。
案件編號:DCCC1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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