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廣告踩界 涉誤導違商品例 民主黨抽查指功效欠科學實證

美容廣告踩界 涉誤導違商品例 
民主黨抽查指功效欠科學實證

【本報訊】「使用一瓶便可令肌齡逆轉10年」、「48小時強效保濕力」……《商品說明條例》實施已半年,部份美容產品或療程廣告「踩界」依舊。民主黨在雜誌抽查,最少發現27個問題廣告,涉「誤導性遺漏」;或引用的研究欠公信力,最嚴重者研究對象僅20人,雖符合條例要求,但未能保障消費者。
記者:袁樂婷

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去年7月實施,如商戶遺漏、隱藏或含糊地提供重要資料,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一般消費者作交易決定,即屬「誤導性遺漏」。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專家」不明 測試人數少

民主黨去年底抽查本港雜誌,發現27個美容產品問題廣告。負責調查的民主黨政策行動部部長柯耀林指,有提供醫學美容療程的公司聲稱是「國際美容醫療容貌協會香港區唯一代表」,但該協會聞所未聞,「上網搵都搵唔到」。
另有眼部護理中心聲稱療程由眼科專家主理,但未有註明「專家」是眼科專科醫生、視光師,或有相關資格的美容師。柯耀林稱,這些聲稱足以影響消費者決定,可能觸犯「誤導性遺漏」。
該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補充,部份廣告雖按條例要求引用研究結果,以證明其聲稱的產品功效,惟有關研究並不科學,也欠公信力。有面霜廣告稱使用一瓶便可令肌齡逆轉10年,但引用的研究結果原來只有48名亞洲女性測試24小時。

廣告誇張 15分鐘淡黑眼圈

記者昨翻閱最新一期雜誌,亦發現類似廣告。有面霜廣告引用40名女性測試4小時的研究,便聲稱可令肌膚緊緻度改善36%;另一護膚精華廣告更誇張,聲稱有效減淡黑眼圈,但相關研究竟是20名女性測試15分鐘。黃碧雲批評有關做法走法律隙,「只係保護自己逃避刑事責任,但對消費者根本冇保障」。
黃碧雲促海關加強執法,並公開多次違規的公司資料。她也建議政府設立跨部門督導委員會及獨立法定監管機構,規管美容業界,盡快堵塞條例漏洞。
海關指,一直密切留意不良營商手法,如發現違例會即時打擊,截至去年12月,共向5個美容業商戶發書面建議。海關也會公佈嚴重違例或涉重大公眾利益的個案,警惕公眾及阻嚇不良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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