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生命】
現時在本港懷孕未足24周,孕婦可以自身有生命危險或胎兒有嚴重缺陷為由,要求合法墮胎。全港每年處理約1.2萬宗墮胎手術,這些死胎很大可能同樣當作「醫療廢物」處理。在內地及蘇格蘭亦曾因醫院將死胎及醫療廢物混合處理,丟棄或投入垃圾焚化爐焚化而遭炮轟。兩地為此先後發出公告,規定日後需按殯葬方法處理這些未算「人」的死胎。
2010年初,濟寧醫學院附屬醫院將21具嬰兒遺體,當作醫療廢物丟棄,事件被指漠視生命尊嚴。衞生部期後發出《嬰兒胎兒遺體及胎盤管理制度》,首次規定「胎兒遺體、嬰兒遺體納入遺體管理,依照《殯葬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妥善處署。嚴禁將胎兒遺體、嬰兒遺體按醫療物實施處置」,以及「胎兒遺體、嬰兒遺體應由家屬處理」。
蘇格蘭讓父母決定
至於蘇格蘭,亦曾被揭發有醫院將流產嬰兒屍體投入醫院附設的垃圾焚燒爐焚化,以及有醫院將屍體入袋後與其他醫療廢物一同丟棄,遭人權組織炮轟。蘇格蘭衞生當局於2012年7月公佈新指引,規定醫院必須讓父母決定24周以下死胎的處置方法,父母可接走死胎及進行土葬火葬。即使由醫院集體處理,亦必須將死胎放入獨立的密封容器後,再綜合放入大型密封容器火化或丟棄,不可與其他醫療廢物混合一起處置。
《蘋果》記者
足本收睇《亂噏24》x鄭秀文@杜琪峯; 再有卓韻芝!
周一至周五《亂噏24》約定你: http://bit.ly/appletalk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