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佔領中環行動發起投票、元旦遊行爭議不斷、又有激進團體闖入解放軍營,在在顯示今年香港社會大概也將面對接二連三的挑戰。不妨來說個關於台灣的歷史故事,或者可以給香港一些靈感。
19世紀末日清甲午戰爭、清朝割讓台灣給日本後,大約20年的時間內,台灣人傾向於武裝抗日,但由於死傷慘重且不切實際,台灣人逐漸認知到應該改變路線,來處理與日本的關係。
之後,便展開了所謂文化抗日的時期,例如在1921年開始,一些仕紳、教師、律師等知識分子提出「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這個運動起因於當時日本以六三法(與後來的三一法、法三號,即台灣地區的基本法)治理,使總督獨攬行政、司法、立法等權,甚至可以有軍事權,於是台灣人提倡廢除該法。不過後來,他們發現廢除該法,等於承認日本的內地延長主義(將新附殖民地領土視為「雖與內地有稍許不同,但仍為內地之一部份」,並直接適用本國法律,如法國與阿爾及利亞。與之相對應的概念是特別統治主義),反不利於台灣的特殊地位與獨立性,因此改為向日本請願設置台灣議會以行自治。
進一步來說,這個運動乃是以人民自決為中心思想,其固然有民族主義(包括台灣本土與大中華意識)的面向,亦含有民主主義(跨文化與跨種族性)的面向,也就是主張人權、自由等普世價值,提出各種台灣人應具有的權利論述,主要是法律制訂與預算議決,而台灣議會應該由台灣住民選舉組織。所謂台灣住民不限於漢人,是所有住在島上的人民,包括日人與「熟番」。
換言之,它並未否定日本明治憲法與帝國議會統治的正當性,所反對者只是台灣總督府的專斷,及其法律違背世界民主潮流。這樣的論述亦得到日本一些議員與學者的聲援,甚至有認為應催生台灣憲法,以求台灣完全自治。
換言之,台灣人基於本身文化與種族的認同,對於內地延長主義或是特別統治主義的治理方式,都是虛以委蛇,最終仍是想達到愛爾蘭式的自治路線。運動初期很困難,1923年第三次請願時有運動成員被捕判刑(史稱治警事件),之後逐漸獲得民眾贊同而蓬勃。如果日本不法西斯化,這個理想也許有可能會成功。然而,日本軍國主義逐漸興起,總督府對於台灣社會的控制日趨嚴格,終於在1934年運動被迫中止,結束長達14年15次的請願。
聽起來台灣人失敗了,面對強大的殖民政權,台灣人只能選擇退讓求全。但事實是,藉由前仆後繼的政治與社會運動,台灣得以存續自身文化,終於等到殖民政權敗退、重新成為中國人的一刻。
歷史不會重複,但可以借鏡。現在的中國和百年前的日本有着許多相似之處:同樣是躊躇滿志的大國崛起、同樣是有名無實的憲政統治、同樣是民族主義的熱潮主導、同樣是在重視與輕視國際輿論的邊緣……在佔領中環可能進入倒數的今年,無論是否能付諸實行(或者,無論2017是否能順利普選),「耐心等待」也許是香港人最有利也最重要的方式。
這並不意味着甚麼都不做,而是香港人必須要深度思考未來的策略與行動,可以由政黨、社運組織等集結,透過審議式(deliberative)的公民會議討論,重點是,從這些過程中凝聚自身的本土認同,亦即是建立香港的主體性(subjectivity)。
此外,香港人應思考採取寬容的方式接納新移民。這些人雖然已經加入香港的政治與經濟結構,但亦應讓他們融入香港的文化與社會結構。當然,這是一條很艱辛的路,特別是對於擅長經濟甚於政治的香港人而言,但正因如此,也許香港能更具彈性地處理與新移民的關係。如此才能爭取更多國際(與中國內部)的同情與認可,保障香港的地位。
徐子軒
澳洲蒙納許大學亞洲語言及學院中國研究中心訪問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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