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拖延拆僭建 簡炳墀罰三千

案件速遞:
拖延拆僭建 簡炳墀罰三千

【本報訊】因賄選被判監一年的五屆冠軍練馬師簡炳墀,尚有三個多月方刑滿出獄,卻再惹官非。他被屋宇署要求拆除他有份擁有上水鄉事委員會物業的違規建築,但拖延五年多才採取行動,被控沒有遵從命令罪。簡炳墀昨沒有到庭,由代表大律師認罪後,被判罰款3,000元。
被告簡炳墀(76歲)的兒子簡永輝,昨由女伴陪同到庭旁聽。辯方指涉案的新功街2號1字樓為鄉事委員會物業,由被告及兩名已過世人士自1988年擁有。
屋宇署人員早於2008年9月巡查時,發現上址梯間牆身開出一個門口,並裝上向外打開的閘門,阻塞走火通道。署方在2009年11月至去年5月間,多次透過張貼告示及發警告信等,要求被告拆除及還原。至本月2日,違規建築始被拆除。控罪指被告由前年10月至去年5月沒有遵從命令。
案件編號:FLS13725/13

有料放?想收料?入嚟【蘋果互動】啦!
【蘋果互動】是蘋果日報與讀者緊密互動、放料及收料的聚腳地。
http://fb.com/AppleDaily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