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偉權被告選舉舞弊

梁偉權被告選舉舞弊

【本報訊】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親建制組織西九新動力副主席梁偉權,指他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發佈一則假稱獲得支持的選舉廣告,及發佈不符合規定的選舉廣告。被告將於下周二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控罪指梁偉權(57歲)涉嫌於2011年10月22日,發佈選舉廣告小冊子,當中收納一些人名和組織名稱,或致選民相信被告已獲該等人士或組織支持。廉署指梁涉嫌在收納這些姓名前未有事先取得所有人士書面同意。
另一控罪指梁於2011年10月22日至29日期間,涉嫌未有在發佈上述小冊子後的七天內,依規定向選舉主任提供該小冊子的兩份文本。兩項控罪的最高刑罰均為入獄三年及罰款20萬元。
梁為2011年區議會選舉油尖旺京士柏選區的候選人,報稱獨立人士,當時以兩票之微擊敗民協林健文。其後林入稟指梁未得到部份人書面同意,便將他們列為支持者寫在宣傳單張上,要求推翻選舉結果,獲裁定梁選舉資格無效,需補選。去年10月進行補選,林擊敗三名對手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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