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布里托斯一名孕婦進行藥物流產,但事後仍有懷孕症狀,經多番檢查後才發現藥物失效,令她流產失敗,但也令她改變初衷,決定留下小孩。
已育有一女、19歲的斯金納(Shannon Skinner)去年夏天第二度懷孕,但由於她誕下長女後患有產後抑鬱,和男友討論後認為暫時不想再生育,決定終止懷孕。斯金納在懷孕8周時進行藥物流產,但服藥後仍有晨吐和感到胎動,當時醫生解釋是墮胎後的副作用。
直至上月斯金納仍感到身體不適,她以家用驗孕棒證實仍然有孕,當時醫生仍堅稱她墮胎後再次懷孕,不過檢查發現已懷胎5個月,表示上次藥物流產失效。雖然斯金納仍處懷孕24周合法墮胎期限,不過斯金納表不想再次傷害小孩,決定生下小孩。寶寶目前發育正常,預計於5月初出世。
藥物流產適合懷孕9周以內的孕婦使用,一般服用後4至5小時後生效,一般數天內完成流產程序,失敗機會只有2至3%。
英國《每日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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