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漏洞】
五洲大廈公契列明3樓或以上單位不可經營賓館或酒店,法團亦於三年前與牌照處及消防處開過會,但當局卻不理無視公契存在,照發牌給五洲大廈多間賓館。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事件反映本港的政策有問題,公契雖只是由各業主與發展商等人簽訂的私人契約,不能規管政府發牌,但卻有法定效力,政府發牌有必要將公契條文納入考慮範圍,不能因是公契而將責任轉給大廈。他指若政府堅決發牌,法團可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推翻有關決定。
民政署發言人則稱,不同大廈公契內容有所不同,政府作為第三者無權亦無責任詮釋,如有關人士對公契內容有不同詮釋,可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向土地審裁處尋求裁決,但牌照處申請表已提醒經營者要符合契約條款,否則持牌人需承擔法律責任,不會因獲發牌而得豁免。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則強調,保險公司不會保障「違法、違規」事項,涉事賓館雖持牌合法經營,但違反公契即等同違規,即使有買保險亦「好大機會唔賠」。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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