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平安夜不平安,感到腹痛,看了專科醫生後,聖誕節後腹痛情況更為加劇,要即時往醫院檢查。由於是聖誕日,政府醫院的急症室必定要輪候很長的時間,其家人決定往私家醫院求診。在醫生檢查下要立即開刀切除一些器官保命,否則那個腫瘤會影響其他器官。醫療費用約15萬元。朋友工作的單位沒有提供醫療保險,亦沒有自行購買醫療保險,於是家人便成了保險公司,為突如其來的醫療開支包底。
很多政府也呼籲其國民購買醫療保險以支付突如其來的醫療開支,原則基本上是為未來的醫療開支儲蓄。撇開具爭議的「投保前已存在的病況」,一份普通的住院保險,可以應付每天1,400元的病房費用,5.6萬元的手術費等。如果投保人的年齡少於30歲,每年費用只是約3,300元,即使加上附加重症住院保障,以應付手術及住院保障不足夠的情況,每年的費用也只是約5,000元。假設投保人在35歲「出事」,他交了13年的保費,成本約6.5萬元,但突如其來的醫療費用可以多達15至20萬元。
政府的醫療系統是可以考慮的方案,但要等候多時,而且負荷越來越重。想盡快找優秀的治療,必須有豐厚的資源,包括自付或保險。以朋友的情況為例,一鋪便沒有15萬元,且在將來購買醫保時將會遇上一定的困難。
任職的公司有醫療保險的人,也應考慮那保險是否足夠,以及轉工及退休後的情況,否則將來年紀大了,保費高昂,也會遇到「投保前已存在的病況」而不受保的情況。
沒有投資成份的醫療保可保護你的資產,否則遇上急病,人命關天,如何取捨真是費煞思量。
李兆波
中大酒店及旅遊管理學院會計與財務高級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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