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身故賠償先扣足一年新保費保險公司被轟無情

付身故賠償先扣足一年新保費
保險公司被轟無情

【為你出頭】
買保險有真保障?有讀者的母親離世當天,已過了新一年的保單周年日,被保險公司要求收取一整年保費1.7萬元;另一讀者購買危疾保險後發現患上乳癌,惟索賠時被指已達第三期浸潤性乳癌,並非條款中保障範圍只保障原位癌遭拒絕。有保險業界人士提醒市民,買保險前應向保險代理或公司主動了解條款及保障範圍。
記者:陳詩雅

個案一:過周年日收一年保費

讀者羅先生在2006年8月1日替母親購買了英國保誠的「耆英保障計劃」,其母在今年8月16日離世後,他向保誠提出申請亡母的身故賠償,約有26萬元賠償額,惟保誠卻指根據保險周期以「年」來計算,羅母於8月16日離世,距離保單周年日8月1日已過了十多天,他仍需多付一年的保費。
「本來賠26萬,扣起一萬七千蚊年費,剩返24萬」,但他轉述任保險業界的友人指此情況,一般只按比例收取一個月或一季保費,批評保誠做法「好無情」。
英國保誠回覆指根據合約條款,上述個案須支付該年度即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之分期保費,但考慮其個案後,可酌情豁免該保單餘下的11個月分期保費約2,200美元。

個案二:危疾保險只賠原位癌

於1999年向英國保誠購買婦女病危疾保險的黃女士表示,當時保險代理解釋主要針對乳癌及子宮癌病變等婦女疾病保障。今年4月她確診患上乳癌,隨後申請索賠時,被指保障範圍只限原位癌,但她所患的乳癌屬「浸潤性癌病第三期」,故不獲賠償。
「我已經買咗醫療保險,十幾年前就係想多個保障先買婦女危疾,但嗰陣經紀冇解釋清楚𠵱啲新產品係乜」,她氣憤地說,並指很多婦女都不清楚原位癌是甚麼,買了這類保險「凍過水」。
英國保誠指黃女士投保「惠妳明天」女性保障計劃,根據保單條款該計劃與乳癌相關的保障範圍為乳房癌前病變(即乳房原位癌),並沒涵蓋浸潤性乳癌,由於她投保時簽署的文件已確認明白有關保障內容,而她的病患並不符合保單承保範圍,故未能作出賠償。
檔案編號:1011058、1030001

社會服務
◆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
◆報料熱線:29290000
◆社會服務熱線:29908288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8688
◆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
◆傳真:37112468
◆網址: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

有料放?想收料?入嚟【蘋果互動】啦!
【蘋果互動】是蘋果日報與讀者緊密互動、放料及收料的聚腳地。
http://fb.com/AppleDaily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