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小說的人數不勝數,可不是每個人都有一套自己的理論,B.S.約翰遜(B.S. Johnson)是例外。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寫作的他,呼籲同代的作家不要步十九世紀傳統作家的後塵,無論那時的作品有多好,那種經驗和當下已經格格不入。他認為小說是一種不斷演化的藝術形式,一旦停滯不變就會失去價值。他寫過七本小說,在40歲自殺了。他的書每本都不同,如今看來仍然是最前衛,卻備受歧視與誤解:《旅行的人》書內有不少空白黑頁,報刊編輯說這不是正式版本而拒絕評介;澳大利亞海關檢查員見《阿伯特.安吉羅》(Albert Angelo)的書有兩頁穿洞(讓讀者可以預見幾行後文。那竟是談及死亡),扣查起來,直到確信沒有古怪沒有淫穢才放行。《拖網》一書則上了捕魚知識的書架。我的書櫥還留下兩本他的作品,《不幸者》最特別,沒有採用書本的形式,而是一盒散頁,由二十七個部份組成,除了首頁和尾頁,其他都沒有編碼,讀者可以隨意抽出閱讀。讀者,變成作者。
約翰遜寫過一文名為《你寫回憶錄是否還太年輕?》,反對熱中講故事的小說家:講故事就是說謊。他認為小說(novel)和虛構的作品(fiction)並不等同。小說是一種形式,可以寫實可以虛構,而他,選擇呈現真實。所以評論家戴維.洛奇稱他的作品為「非虛構的小說」(non-fiction novel)。以出版於1964的《阿伯特.安吉羅》為例吧。主人翁安是個建築師,卻苦無機會,為了餬口,在倫敦貧民區學校當代課教師。校方不重視他,因為他不是專業;他也無心上進。學生也不尊重他。
小說主要用第一人稱現在式敘述(從全知觀點開始,之後也偶爾轉為第二身的「你」),記下一日之內的所見所聞,這是向喬伊斯致敬,以建築師的眼睛觀察倫敦的街道(走過那時代的倫敦人一定別有所感),見過父母,說過什麼話,像紀錄片,課室中有三十八名學生,點名時,哈里,到,湯姆,到;記了四頁。最後一章,作者直接告訴我們,他說的是真相而不是說故事說故事是說謊。
Jim Crace的小說《收割》,寫法其實就是「非虛構的小說」的實踐。寫的是十八世紀「羊吃人」的歷史,用了農莊的總管第一人稱的視角,當下進行。九天發生的事件,「我」一直在場,對農工的態度,若親若疏:受聘於園莊主,成為解散農工的工具,他本身其實也不過是農工。
作者除了表現敘事能力強,也擅於刻劃人物。當人人離開農莊,他自己決定釋放仍被囚鎖的流浪漢,那人願意助他播最後一次種子。我們才知道,這名流浪漢原來曾是農藝高手,一下田就展現他的才能,可這樣出色的人才,卻被羊吃掉了。《收割》除了出色的技巧,他同樣有話要說:我們進入了地產吃人的歷史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