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知係咪恨做立法會議員恨到流口水,西貢區議員民建聯陳國旗,竟然喺一張橫額中訛稱自己係「立法會議員」,貼咗兩日都唔拆走,街坊不滿禮義廉作失實聲明。陳國旗聲稱因為手民之誤,諉過係自己助理或者係製作公司搞錯咗,聲稱盡快拆走佢。區議會同立法會咁大分別,橫額個字雞乸咁大隻,都話係「手民之誤」,你唔係信呀?根據法例,冒充公職人員乃係犯法,可被判處罰款1,000蚊或監禁六個月,唔知訛稱立法會議員要罰幾重呢。呢張「訛稱」橫額仲有立法會議員葛珮帆(EQ)個嘜頭,唔知EQ有冇諗吓下屆畀陳國旗「上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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