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一句「八九不離十」,為2017年的提名委員會預先劃定小圈子框框。《基本法》前草委、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受訪時強調,不論《基本法》起草過程、以及規管2007年後特首選舉的《基本法》附件一,均從無提過普選特首時,提委會必須參照選委會的四大界別模式,斥京官及建制派「亂噏,不斷搬龍門」,認為政府推出的政改方案若未能落實終極真普選,泛民應明確否決。
記者:林俊謙
《基本法》前草委李柱銘接受本報訪問時指,起草《基本法》時從無出現過現時中方官員和建制派所講的「機構提名」、以及必須參照選委會四大界別方式組成提名委員會的說法,舉例指現時規管2007年後特首選舉方式的《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只寫明「2007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沒提及提委會要參照四大界別方式組成,形容李飛所提的要求全屬中央「僭建」。
轟建制派扭曲《基本法》
李柱銘稱《基本法》提及2007年選舉模式時沒提及四大界別,是由於起草《基本法》時,草委認為民主應該向前推進,「根本冇可能返轉頭,參照番未普選時嘅選委會方式組成」。
他指《基本法》規定全體立法會議席最終由普選產生,功能組別必須全部取消,故特首普選時絕對沒理由「返轉頭」參照小圈子選舉模式,否則「完全唔合邏輯」。
李柱銘批評京官和建制派扭曲《基本法》,為普選特首設下無理框架,「根本係亂噏,不斷搬龍門」,目的只想令中共在特首提名過程有絕對「安全系數」,「令中共認同的人先可做候選人,唔鍾意嘅人,冇一個可以做候選人」,指現時的政改討論非法律問題,「如果中共真係有心放手俾香港人普選特首,根本冇一條法律條文可以阻到」。
他指由中央欽點的特首「一個不如一個」,故泛民在此情況下更無理由接受雖有一人一票、提名權卻全由中共操控的假普選方案,否則中央只會將施政惡果推卸港人,「到時特首做得差,中央就會話個特首係香港人揀嘅,咁香港人只會更谷氣」。
李柱銘重申,認同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所指,寧願政改原地踏步,也不接受倒退的假普選, 更批評現時不少政府官員指此政改方案並非終極, 駁斥:「政改已經拖咗好耐嘞、拖到2017年嘞,如果呢個時候唔係終極,幾時至係?」他呼籲泛民別通過假普選方案,指「𠵱家唔係求其向前行一步就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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