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受傷 兩的士司機騙財

訛稱受傷 兩的士司機騙財

【本報訊】兩名的士司機均被指訛稱因交通意外未能開工,分別騙取社署援助金及保險公司賠償金,兩宗案件昨天在荃灣裁判法院審理。
當中57歲的被告程志強訛稱因交通意外受傷,因此於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期間喪失工作,向社署申領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獲批援助金10,920元。惟他同時向保險公司索償,其後被揭發他工傷期間仍然開工。被告早前承認欺詐罪,昨天被判監六個月,緩刑兩年。
另一名69歲被告羅華涉嫌於2002年至2010年期間,向兩間保險公司訛稱的士先後與客貨車及公共小巴撞車,並提供逾40張的假骨科中醫收據,合共獲賠償31.5萬元。
被告被控欺詐及使用虛假文書共4項罪名,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6日再提堂。
案件編號:TWCC2781&34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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