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峰和解 還錢免破產

林秀峰和解 還錢免破產

【本報訊】恒生銀行創辦人林炳炎之子林秀峰,前年向恆輝財務借貸300萬元,並以一件「大清康熙年製」古董瓷壼作抵押,惟林欠債到期不還,去年遭恆輝入稟追款。恆輝及後獲判勝訴,兼申請林破產。雙方昨在高院達成和解協議,只要林在14日內向恆輝歸還348萬元及利息,恆輝便會撤回破產呈請,兼交還古董。聆案官於去年11月,裁定林須償還348萬元及利息,利息以每月12萬元計算。由去年9月入稟起計,利息已累積至180萬元。
案件編號:HCB26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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