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我係逼於走投無路情況下去申請綜援。」終審法院裁定申領綜援需居港滿七年是違憲,上訴人孔允明聞判後沒有歡天喜地,卻泣訴一個新移民的悲劇。來港後丈夫病逝,遭房屋署趕走,瞓過木凳、露宿過樓梯,捱得了沒溫飽的日子,但敵不過歧視;即使今天居港滿七年,也沒打算問政府要錢,只願「希望香港人唔好再去標籤同歧視新移民」。
孔允明是新移民,但不是蝗蟲,她昨接受傳媒電話訪問,用了近五分鐘道出身世。05年11月來港照顧丈夫,丈夫病逝後,房署立收回公屋,「如果有一間屋住,我唔需要去申請綜援,最簡單都可以去執紙皮」。貧窮沒叫她氣餒,「我一直努力,去學習多個課程,保安、起居照顧員、家務助理;曾經做過12個鐘頭保安、洗碗、洗廁所、派傳單」。
憶起露宿街頭的日子,孔允明飲泣道:「瞓過喺啲凳度、樓梯度。」曾入住露宿者之家,雖有瓦遮頭,但嚇怕僱主,「當時我初初搵工,我好老實,地址寫元州街露宿者(之家),結果好多人都唔請我,每次見工都碰壁」。她惟有去申請綜援,「過程中冇人幫我,仲奚落我、歧視我」。
「畀機會佢哋融入社會」
病逝的丈夫是孔允明第二段婚姻。她有兩個兒子在內地,幼子跟前夫生活,長子有自己家庭。她贏官司,卻叫香港人恐慌,有人叫她返回大陸居住,卻不知道她在內地已沒戶籍;更有人稱香港淪陷,要移民再也住不下去。她說香港人要真正了解新移民,「去做家訪,探吓佢哋屋企,喺咁惡劣環境生活,住籠屋、板間房,喺度默默咁支撐住,或者去教好下一代」。
孔允明有長期病患和腳底筋膜炎,做散工派傳單每月賺千多元,再靠社福機構接濟,但沒打算申領綜援,「如果我身體健康嘅話,我都好希望去投身社會做嘢,唔希望攞綜援」。06年入稟法院折騰七年終勝訴,她感謝法官的公義判決、社協相助,但心願得一個,就是告訴社會新移民也有拼搏精神,「唔好戴有色眼鏡去睇佢哋,畀機會佢哋改進,融入社會」。
足本收睇《亂噏24》x鄭秀文@杜琪峯;DADA閃電復出後首次專訪!
周一至周五《亂噏24》約定你: http://bit.ly/appletalk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