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家庭團聚本是樂事,惟部份人士來港後生活艱難,申領綜援的七年限制,但課餘託管等協助就業配套不足,令他們求助無門。吳女士09年獲批單程證來港與父母團聚,並與港人男友育有一女。吳曾任職飲食業,今年初因家暴帶同女兒遷往庇護中心,向社署申請酌情綜援被拒,職員指她與男友非夫妻關係,不算家暴,且居港不夠七年,不合資格,現只能靠女兒的2,500元兒童綜援維生,「一人分半碟飯食」。
吳女士批評申領酌情綜援的條件苛刻,社署政策聲稱家暴受害人不受七年居港期限制,「做出嚟又係另一回事」。她指上一代港人不少是從內地偷渡,反問「有啲人好幸運地好早落嚟,佢哋就唔係新移民?係咪住耐啲就係永久居民?」她說如政府撤銷七年限制,會嘗試申請。
課餘託管不足 難打工
社協組織幹事施麗珊指,大部份新來港婦女情願捱苦,也不想申領綜援,「唔想俾人覺得佢依賴綜援,而且對小朋友好難交代,佢哋好想做榜樣,要自食其力」。不過,課餘託管及託兒服務嚴重不足,令新來港單親媽媽無法出外工作,部份人被迫依賴子女的兒童綜援維生,「只要有人幫手睇住小朋友,佢哋就可以靠自己做嘢養家」。正言會社婦女事務發言人廖銀鳳認為終院判決公道。她說,政府應對市民負責任,七年限制對有需要的人是無情無義,「食飯錢都係生存權」。
足本收睇《亂噏24》x鄭秀文@杜琪峯;DADA閃電復出後首次專訪!
周一至周五《亂噏24》約定你: http://bit.ly/appletalk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