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不記得是誰──反正記得也不怎麼樣──某藝人攜了個彩色LV手袋去TVB的綜藝節目。其時有人搭訕問:「你也喜歡村上隆?」那藝人一怔,笑問:「穿山窿?乜嚟㗎?」
村上隆,就是那位作品全亞洲第二貴的當代藝術家。在今年以前,他的「My Lonesome Cowboy」(一個打飛機打出旋風的裸體男孩雕塑)一直穩坐冠軍,直至最近才被曾梵志的《最後的晚餐》趕過。雖然作品價格屈居第二,但若論賺錢能力,這位日本人可一點不輸。當年LV向他招手,要他把品牌年輕化,結果他做了這一批廣為人知──你喜不喜歡是另一回事──的彩色手袋、銀包。今年聖誕,他又與植村秀(shu uemura)合作設計了一套6HP(6 Hearts Princess, 六心公主)化妝品系列。妙齡少女見狀,人人大呼「卡哇依」,掏腰包送鈔票,誠心好比求神拜佛。
藝術於是就成了賺錢的手段。或者說,藝術本來就是賺錢的手段之一(不然這個欄目也就沒戲唱了),只是在村上隆與植村秀的案例中,藝術家擔當了類似名設計師的位置,成為了奢侈品賣得更多更貴的藉口。人們總愛問一個問題:藝術與設計分別何在?有人會覺得在於是否商業。這當然站不住腳,因為這世上既有非商業的好設計,又有賣天價的好藝術。有人則以設計原則「form follows function」理解,認為功能為重是設計,形式為重便是藝術。這說法雖然好像比較合理,但也是含混的──又沒有評分準則,誰判斷一件物件是重功能還是重形式?
設計與藝術混為一體
事實上,藝術與設計的界線確實是模糊的。即將要舉行的設計界大事BODW(Business of Design Week)中,本地建築師林偉而就同時活躍於藝術,曾多次舉辦個人展覽;另一位講者朱力行則既是網頁設計師,也是新媒體藝術家,他的iPad音樂應用程式Squiggle也不知該稱為設計還是藝術,總之它就曾在紐約 MoMA(Museum of Modern Art)展出。今年年初在亞洲協會舉辦的「設計裡外」展覽,名義上是一個設計展,但很多展品也不具備功能,卻得到東京森美術館館長南條史生的青睞、展示。為甚麼?「因為在這個世代,設計與藝術已經難以區分了。」南條史生說。
其實不僅是這個世代,回顧藝術史,即使是在西方,設計與藝術本也是混為一體的。蒙娜麗莎是不是藝術?當然是。可那是一幅由富豪委約的人像畫,所以也是一項商業交易。在攝影未有發明的年代,它顯然也具備紀錄的功能性,所以蒙娜麗莎也是設計,米高安哲羅的大衞像亦然,由教會委託製作的這件雕塑,最大目的也不在藝術而在宗教功能,然則大衞像也算是設計了。當然中國的屏風、捲簾、紙扇,諸如此類,就更是實用物品。在它們上面繪畫題字,又到底是平面設計還是視覺藝術?
兩者皆可。這就是問題的答案。何苦非要讓兩者非此即彼不可呢。我想起一個貼切的比喻:基本科學(fundamental science)與應用科學(applied science),應用科學主要以實用為主,但有時它又不那麼實用;而基本科學也不一定完全脫離現實……設計與藝術之分,也就是這麼一回事罷?
楊天帥
足本收睇《亂噏24》x鄭秀文@杜琪峯;DADA閃電復出後首次專訪!
周一至周五《亂噏24》約定你: http://bit.ly/appletalk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