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涉稱用作慈善 可換推薦信夫婦為送子入小拔 被騙三勞力士

商人涉稱用作慈善 可換推薦信
夫婦為送子入小拔 被騙三勞力士

【本報訊】一對從事法律工作的夫婦為送兒子入心儀名校喇沙小學,不惜連續三周帶同兒子在該校門外等校長求位,又求救於聲稱與「喇沙家教會」相熟的一名商人,懷疑遭對方哄騙下,以為交出三隻共值近22萬元的勞力士手錶,供拔萃男書院舊生會舉辦慈善拍賣,可換取舊生會寫推薦信入男拔「買保險」。
記者:蔡少玲

被告林樹圻不認罪受審。

兩夫婦的兒子最終也成功獲喇沙取錄,由於兩人稱按「約定」可向報稱商人的被告林樹圻(50歲)索回手錶原價,但被告多番推搪,他們於是報警。被告因此被控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物罪,昨日受審。
女事主林敏(譯音)供稱,幼子在2011年6月派位放榜結果不理想,未獲派心儀的喇沙小學,令她感抑鬱和心亂,不斷致電朋友求教叩門良策,望有人幫忙將兒子履歷交到校長之手,後來想到女鄰居的男伴即被告,其子亦是喇沙的學生,遂求教於他。

懷疑受騙的女事主蒙頭離開法庭。

稱會歸還錶價 遭彈票

林與當時任執業律師、並於港大法律系任兼職講師的丈夫葉國興,將兒子的履歷交予被告,被告稱問過喇沙家教會,相信其子機會不高,建議她考慮拔萃,因他認識拔萃舊生會的人,獲取錄成數較高,游說林當「買保險」。
被告向她表示,拔萃舊生會每年會舉辦慈善拍賣會,為一退休校長籌生活費。被告指,若葉家捐出物資供拍賣,拍賣價扣除原價便是籌得款項,舊生會稍後會將物資原價歸還,並為其子寫推薦信。
兩夫婦認為可行,遂由葉於2011年6月11日跟被告到彌敦道的東方表行,購買兩隻勞力士手錶交予被告。但被告幾天後又稱很多人要求寫推薦信,建議「加碼」多購一隻錶以表誠意,葉於是在同年7月16日再買多一隻。
林說,兩人的兒子在8月初成功獲喇沙取錄,被告後來卻仍稱正跟進喇沙和拔萃之申請,故她心裏暗自肯定被告幫不上忙,但同意9月可繼續舉行拍賣。
她之後致電被告查問歸還錶價之事,被告多番推搪,後來才解釋負責的舊生因他之故炒燶股票,故不好意思追數,被告又稱若舊生不還,會一力承擔。被告於去年1月底終開出一張21.9萬元期票予林,惟支票並無兌現,林再追,被告才轉賬10萬元入葉的戶口,但餘數未付。
現職法律顧問的葉國興接受盤問時否認,三隻勞力士手錶是送給被告,作為介紹喇沙朋友給葉拉關係的酬勞。
案件編號:KTCC488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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