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萬人工減至5.6萬 隧道高層索賄600萬 潛逃後自首認罪

12萬人工減至5.6萬 隧道高層索賄600萬 
潛逃後自首認罪

【本報訊】早前致函本報、聲言面對廉政公署起訴索取利益罪名是「冤屈難平,要作死的控訴」的獅子山及啟德隧道管理公司高層梁佑榮,在棄保潛逃兩個月後自首返港,昨天在區域法院認罪,承認向上一手管理公司索賄約600萬元。他昨天求情時稱,犯案只因公司待遇不佳。案件下周二判刑。
記者:蔡少玲

辯方律師求情時解釋,66歲的被告梁佑榮為所屬公司的管理層,案發前出現變動,被告由月薪12萬元銳減至5.6萬元。被告後來為了應付官司,曾經向銀行申請將貸款額由15萬元增至31萬元。不過,銀行在知悉他牽涉官司後,拒絕其申請。被告驚聞噩耗,一時心慌意亂,才於今年8月12日審訊當天棄保潛逃。
被告在離港後,曾經兩度致函本報,聲稱對案件感到冤屈,想以死控訴,幸好最終打消念頭。被告又提到雖然想回港求個清白,但是對法律公義存疑,思想掙扎,惟有在內地籌集律師費。被告潛逃兩個月後,決定向廉政公署自首,返港投案。

盼完成博士論文

辯方指出,被告在澳洲墨爾本一間大學修讀博士學位,過去30年一直努力撰寫有關內地與本港的交通和隧道的論文。被告只希望能夠獲得輕判,讓他繼續寫論文,完成博士學位。
案情透露,被告於越秀集團旗下越運亨(香港)有限公司任職助理總經理,該公司在去年4月,獲運輸處批出新合約,管理獅子山及啟德隧道,以接替信佳集團管理有限公司。越運亨並需於同年7月17日與運輸署簽約,否則合約會批給信佳。
為越運亨負責處理有關合約事宜的被告,在簽約之前10天主動約見信佳姓郭的行政總裁,索取約四億元合約價的1.5%作賄款,以換取越運亨放棄合約或延遲簽約。二人之後有多次電話短訊來往,郭最終表明不能接納要求,越運亨後來委派他人完成簽約事宜。
案件編號:DCCC4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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