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計劃被判「死刑」

離岸風電計劃被判「死刑」

【本報訊】兩電昨公佈未來五年發展計劃,港燈表明未來由於有三台燃煤機組及一台燃氣機組於2017年起相繼退役,要興建一座新的天然氣發電機組,以及延長一組配備脫硫裝置的燃煤機組使用期。中電則無增加發電機組計劃。至於過去幾年兩電一直在試驗的離岸風電計劃,則全被剔出不提,等同宣判本港未來不會自設風電場供電。
根據兩電提交的計劃,中電於2014年至2018年的總資本開支為341億元,較現時發展計劃的416億元降低18%。其新計劃並無興建新發電設施,只提出要為大部份發電設施翻新,維持安全運作。
至於港燈未來五年的總資本開支,將由現時126億元輕微上升至130億元,主要因為港燈將要興建一座新的燃氣機組(編號L10)以替代即將退役的一座舊燃氣機組。而由於另有三座燃煤機組要退役,港燈也要延長其中一座配備脫硫裝置的燃煤機組壽命。

環團嘆可惜 指成本更低

不過,根據政府的文件顯示,原來中電曾「獅子開大口」,提出未來五年電力需求量增長率為2.7%,並建議再於青山發電廠增設一部燃氣發電機組。但本港近年電力需求增長率其實只約1%,故政府不同意其預測,認為未來五年無必要再增加發電機組,否則其總資本開支會變成433億元,較過現時計劃為高。港燈預測電力需求增長率只得0.5%,但港燈仍要求增建兩部新的燃氣機組,令總資本開支高達254億元。港府其後認為港燈即使只建一部新的燃氣機組便足夠,也能滿足減排目標,故只准許興建一部並於2020年投產。
此外,港燈原來也應政府要求剔走離岸風場項目,原因是政府認為項目成本太高昂,待當局完成有關未來電能組合公眾諮詢,公眾有共識後才作決定。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古偉牧指,此舉等同為離岸風場發電計劃「判死刑」,「幾可惜,其實風電成本比起天然氣發電平唔少」。但他承認香港能發展的再生能源有限,政府應考慮與內地合作,檢討南方供電系統的可再生能源發電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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