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志永移送檢察院將被控擾亂秩序

許志永移送檢察院
將被控擾亂秩序

「這叫甚麼罪呀,這分明是英雄榜、正義書嘛!」北京市公安局和檢察院控告內地維權律師許志永的起訴書全文,近日在網上傳開,警方指控許曾經發起、參與要求實施陽光法案,推動官員「財產公示」、讓外地戶籍學生在非戶籍地享有「教育平權」等多項公民活動。眾多網民及學者指摘當局以莫須有罪名鎮壓合法的公民運動。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後,當局打壓公民運動又有新動作。北京市公安局於12月4日將新公民運動發起人之一的維權律師許志永,以所謂涉嫌「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移送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許志永於今年4月起被警方軟禁和拘留,至今已逾7個月,許始終堅持自己無罪。

「起訴書完全是表揚信」

當局的起訴意見書全文,前天在內地多個網站流傳。起訴書提及,許利用「財產公示」、「教育平權」等話題,組織、策劃、實施一系列在公共場所張打橫幅、散發傳單、造謠演講、並在國家機關聚集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其間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嚴重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已觸犯《刑法》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起訴書還列舉許與其他十多人參與公民維權活動的情況。
中國政法大學學者滕彪表示,起訴書列出許的「罪行」,其實都是合法行為,其追求民主、平等和公民尊嚴,不僅不構成犯罪,而且是值得讚揚、學習和敬慕的公民行為。不少網民義憤填膺,指摘警方「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份起訴書完全是表揚信嘛,明知祖宗之國將亡,故奮起救贖」,「如果這樣的人有罪,那麼正義就有罪了」,「許志永因為反特權而入獄,我代表不明真相的群眾向他致以崇高敬意!」

據曾替許志永辯護的律師劉衞國透露,他曾嘗試接辦該案,但遭公安以與許有關連而拒絕。與此同時,被視為「公民要求官員公開財產第一案」的江西新餘劉萍等三人「非法集會」和「聚眾擾亂公共秩序」案,庭審已告結束,如何量刑將為多宗公民案件提供司法判例,備受海內外關注。
自由亞洲電台/騰訊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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