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現狀】
法改會建議規管慈善籌款,政黨或政治團體則不屬規管範圍。該會慈善組織小組委員會委員方敏生強調,向公眾募捐的政黨毋須註冊作慈善團體。現行法例已列明非慈善籌款須向民政事務局申請許可證,往後也不會因應法改會今次建議而改變。
昨天法改會記者會上,有記者問及學民思潮及和平佔中等政治團體,是否須註冊才可籌款,慈善組織小組委員會主席陳智思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重申向公眾募捐的慈善團體須註冊。
法改會報告列明,現時已有法例規定任何團體在公眾地方進行非慈善籌款須向民政事務局申請許可證,否則即屬犯罪,可處罰款及監禁。
慈善組織可參與政治
至於慈善組織能否參與政治活動?方敏生指出,倡導是慈善組織重要工作,建議中的制度並不規管倡導訊息,而且倡導政治訊息並不違背慈善組織的功能。
法改會報告引述英國的指引,指慈善組織進行政治活動,必須「只是為了協助有關組織貫徹其慈善宗旨」,例如呼籲政府保障基本人權的人權慈善組織,但英國經驗是難以仔細區分慈善組織應只參與何種政治活動,法改會接受當中確有不明確及含糊之處。不過人權是普世價值,法改會確認促進人權也屬慈善宗旨。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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