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評理】
住油麻地一大廈的林先生稱,11月初收到管理處交來兩封已拆開封口的水費單,其中一封是催繳及截水通知書,原來該張10月份水費單,信封窗口顯示的郵寄地址為一間投資公司,由於打開信件才看到他本身的用水地址,故郵差未能按其住所派遞,只將信件交予管理處,隔一段時間始交到他手上。據他所知,該大廈40個單位,大部份住戶也有收不到該期水費單問題,差點被截水。林沒好氣地說:「住喺度10幾年一直都係寄去我住緊嘅地址,未試過顯示呢間投資公司同收唔到水費單。」
水務署否認地址出錯,並指該投資公司是賬戶註冊用戶,水費單上的郵寄地址是由註冊用戶提供。由於註冊用戶沒有申請終結賬戶,也沒有任何人申請承接該賬戶,故水費單一直按上述用戶資料發出,該賬戶過往也在繳款限期前繳清水費。
該署沒有收到該大廈其他用戶關於郵遞錯誤或附加費的查詢。有關林先生的個案,建議用戶考慮承接有關賬戶,該署會按申請書所提供的通訊地址寄出水費單。
林先生事後表示,11月中再收到催繳通知書,郵寄地址仍保留投資公司名稱,但地址已加入其用水地址。
檔案編號:11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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