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A貨清真牛肉館賠18萬

案件速遞:
A貨清真牛肉館賠18萬

【本報訊】九龍城知名食肆清真牛肉館指出,前員工在紅磡開設的北京清真牛肉館,由招牌至菜式均抄襲原創,令公眾誤以為兩店同屬一門,生意更因「A貨」店食物質素欠佳而被拖累。九龍城店遂興訟控告「A貨」店侵犯註冊商標,早前獲判勝訴,高等法院昨天判九龍城店可就聲譽損失獲賠18萬元。
判詞指出,原告清真牛肉館無法證實被告譚倫生(譯音)經營的北京清真牛肉館,在2010年5月至2011年3月開業期間,確有撬客,以致不能獲得利潤損失賠償。
不過,法庭相信被告另起爐灶,以跟原告相似的店名經營,以及抄襲原告餐牌等行徑是故意詐騙影射,故須賠償原告聲譽損失。
案件編號:HCA15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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