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無法跟進3,116宗投訴

申訴署無法跟進3,116宗投訴

【本報訊】申訴專員公署上年度接獲5,400宗投訴,3,000多宗列為「無法跟進」。申訴專員公署昨早與立法會議員舉行年度會議時解釋,公署接獲不少公務員投訴上司的個案,但此類投訴不涉行政失當,不屬公署職權範圍,因此無法處理。其他無法跟進的投訴包括涉及公署調查權力範圍外的部門,例如警隊。

檔案法三個月內出爐

申訴專員公署上年度每月平均收到約1,000宗查詢及約450宗投訴,數字與過去相若,全年度投訴個案共5,400多宗,大部份可於三個月內完成,約10%需三個月至半年完成,3,116宗最終列為「無法跟進處理」。黎年指,部份投訴最終以調解方式處理,但若果發現有政府部門行政失當,絕不會以調解方式讓部門「甩身」。
公署正調查運輸署對專營巴士班次的監管機制,黎年指公署對此機制「有一啲觀察」,現正與運輸署及專營巴士公司交換意見,期望調查本年度完成。有議員詢問公署會否調查申請加價的九巴的服務質素,或有否權力調查免費電視牌風波,黎年指巴士公司及電視台同樣不屬其調查範圍,公署也只會調查政府部門或特定公營機構是否涉行政失當,不會處理政策問題。
對於公署如何避免「人治」文化,黎年說,出任專員後制訂了內部工作守則,清楚列明處理投訴整個流程及機制,確保同事知悉每個崗位的職能。立法會也手握罷免專員的權力。此外,黎年預計檔案法兩至三個月內會出爐,現時撰寫工作屆尾聲,他昨天不欲透露報告內容,只表示將會涵蓋如何處理電子檔案,並參考政策局意見及外國例子,為本港檔案管理訂立原則性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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