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安員為慳26元車資,穿着偷來的城巴車長制服搭「霸王車」。數天後他再搭同一班巴士,遭醒目車長揭發罪行報警,他坦承車長制服是他從觀塘某公園偷取得來。他昨天被判罰款3,000元,並須賠償城巴車資。
被告楊漢儀(60歲)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盜竊和不誠實取得服務兩罪。裁判官斥被告用愚蠢方法逃避繳付車錢,辯方指他事後已遭解僱。
今年10月26日,被告於大嶼山乘坐A21路線機場巴士時犯案,同月30日落網。
案件編號:TWCC33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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