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李飛訪港就行政長官選舉和政制發展發表意見,被視為北京對香港日後政制發展已經有了定案。
2017年的行政長官選舉,不只可以肯定會有篩選,一直強調愛國愛港的論調,更加令大眾將對行政長官選舉的焦點放在行政長官候選人是否愛國愛港、是否與中央對抗身上,比起選出一個怎樣制度,討論選出甚麼人竟然更為重要。
北大人點頭,特區政府不可能不跟進。行會召集人林煥光認為,愛國愛港是北京一貫立場;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認為,愛國愛港已經包含在《基本法》內。可以說,目前的特區政府,在討論政制前,由行會以至各局長,都已經為行政長官選舉設了限制,愛國愛港已經是一個必然的條件。
且看李飛日前對愛國愛港、不能與中央對抗的定義:行政長官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鄧小平先生就明確提出,「港人治港有個界限和標準,就是必須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自2012年現任特首梁振英上任後,香港由反國教示威到近月發生的香港電視發牌事件,社會不單只沒有變得穩定,繁榮亦不如往昔。按李飛的標準,梁振英顯而易見,不可能符合愛國愛港的定義。但在梁振英上任後鬧出這麼多問題後,京官、駐港機構的代表,乃至香港的建制派代表人物,無一不明確支持梁振英依法施政。
過去一年多以來,從梁振英的政績來看,不論愛國愛港還是治港能力,都已經不是衡量行政長官是否稱職的標準。李飛同時強調,行政長官的任命權是掌握在北京手上,但權力與義務不可分割,如果行政長官既不愛國愛港,又無治港能力時,北京又應否主動處理?即使不處理,最少都不應該支持。不過從北京大力支持的反應來看,只要任何人願意服從北京旨意,北京都會支持,對於行政長官的考量和評審準則,就只有對北京「忠誠度」,愛國愛港的標準只是北京剔走不合意者的一個藉口。
李柱銘日前在《星期六主場》節目上,發表自己對愛國愛港的看法。認為「與中央對抗」的定義是「中央做嘅嘢啱嘅,對香港好嘅,合乎聯合聲明同基本法嘅嘢你都反對」,而香港的民主派實際上並無這樣做過。與李飛引述鄧小平的言論比較,李柱銘這個說法最少有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這些明文可依,就是有一定的法理基礎,而不是如某些人所說,基本法中已包含愛國愛港,所以參與行政長官選舉的人就要愛國愛港。但對於愛國愛港的定義,已經有了李飛和李柱銘兩個版本,依哪個準則去判斷誰人能夠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誰人是愛國愛港,已經是一大難題。
以愛國愛港為準則去決定誰能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或者篩走任何合資格的候選人),這樣的行政長官提名方式亦必然是有問題的。而問題亦不止於愛國愛港,如果北京決定要創造一個可以隨意篩出篩入的行政長官選舉機制,去強迫香港人接受,在這樣的機制下誕生出來的行政長官,施政亦必然會傾向對北京有利,而非香港。
中港之間一直以來都存在一大隱憂,就是當北京與香港之間的利益有所衝突時,怎去平衡雙方的利益,能夠做到這點,才算是一個有能力的行政長官。只是在含糊不清、定義不明的愛國愛港準則下,再有能力的人都有可能不合北京心意,不符合屆時的愛國愛港定義,而被選舉篩走,最後只會同時損害北京與香港。
范克
自由撰稿人
有料放?想收料?入嚟【蘋果互動】啦!
【蘋果互動】是蘋果日報與讀者緊密互動、放料及收料的聚腳地。
http://fb.com/AppleDaily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