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總理英祿政府日前宣佈在曼谷及周遭地區實行的,其實是《內部安全法》,只勸喻晚上不准外出,而泰國政府2010年頒佈的則是更嚴《緊急狀態法》,嚴禁晚間外出,正式宵禁。
《內部安全法》是賦予總理權力任命軍方司令為副手,成立「國內安全行動指揮部」(ISOC)。法例容許ISOC派軍隊防止及鎮壓威脅國家安全的事件、封路和設置路障、禁止示威者集會,但只勸喻晚間留在家中等,英祿政府日前便宣佈此法。《緊急狀態法》屬更嚴格法令,當發生嚴重影響國家安定和國民安全的天災事故、暴亂及戰爭等緊急狀態時,總理有權宣佈3個月的戒嚴令,規定禁止5人或以上集會,政府有權採取宵禁、逮捕嫌疑人等。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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