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台十年,對香港關心依舊。但真的越來越陌生。
TVB出聲明封殺壹傳媒旗下所有刊物採訪,是要把壹傳媒推出午門,斬首示眾,殺雞儆猴。如此橫蠻高調的殘害言論自由的行為,以為一定會引起軒然大波,結果卻是船過水無痕。
我天真的以為泛民尊貴立法會議員,平日口口聲聲為民主愛自由好公義,一定會振臂疾呼。結果是23人簽個名譴責一下TVB,行禮如儀,交差了事。
以為大學新聞系系主任,相關科系教授學者等等,平日在教室侃侃而談新聞言論自由之寶貴。甚麼「我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我誓死捍衞你的言論自由」,「要我在政府及新聞自由中做選擇,我寧願選擇新聞自由」,結果是噤若寒蟬,屁也沒放一個。
《蘋果》工會作為行內唯一新聞工會,平日都在為同事爭工作權,一封聲明之後就不了了之。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更是連影都沒有。
問我:「你想怎樣?」
真的不知呢!正如上文所說,對香港越來越陌生了。
看看台灣是怎樣的。
2011年,擁有兩個電視台、兩份日報及一份周刊的旺旺中時集團,要用約200億港元收購電視頻道系統。民間聲音認為旺中集團本身已如此強大,再成功收購頻道,掌握其他電視業者上頻道的生殺大權,勢將出現媒體壟斷,損害言論多元及新聞自由。
那年夏天,數以萬計的人頂着大太陽,擋着狂風暴雨。在街頭上演一波又一波的「反媒體壟斷」大遊行、「反媒體巨獸」抗議活動,「你好大,我好怕」請願示威。相關研討會、記者會、聯署、聲明、公聽會、演講會等,無日無之。網絡上,更是風起雲湧。
發起及參與這些活動的人,主要是全台大學新聞系老師、相關學系學生及新聞工作者組織。
政治人物參與的確比較少。大概是怯於旺中兩電視兩報一周刊的勢力。香港政治人物,面對一台獨大的TVB,大概也有這個考量吧!
但那是後話了!
結果,這宗在法律層面上仍可爭議的交易案,在民間的怒吼聲中,最終宣告觸礁。政府及立法院亦被迫開始草擬法案,務求條文明確防止媒體霸權壟斷,保障言論自由及多元。
在台灣,旺中輸了,言論自由贏了。
在香港,TVB贏了,言論自由輸了。
後記:
Dear寶安兄,
我是壹傳媒平面媒體行政總裁葉一堅。
壹傳媒香港旗下刊物,多番對貴電視台作出令閣下及貴台藝人員工憤怒報道,本人在此向你鄭重道歉。
閣下及貴台藝人員工的憤怒,我是理解的。就如壹傳媒也一天到晚被人說反中亂港,老闆拿美國人錢,下流賤格,卑鄙無恥。我同樣感覺憤怒。
但我們作為傳媒機構的主管,我們心裏明白,無論我們多困擾多憤怒,我們都有責任保護我們核心價值之一的言論自由。
最後,你說,「如果你一個鄰居無緣無故鬧你,製造一啲東西抹黑你,攻擊你。你仲會唔會請呢個鄰居去你屋企探你?」
我絕對同意你的說法,而且會用掃把趕他出去。
但問題是TVB不是你屋企,是你的公司。而你公司是公共公司,是公共財產,是傳媒機構。
有義務捍衞言論自由,無權扼殺言論自由。
恭祝TVB在閣下領導之下,生意百尺竿頭,更進一步。
弟 一堅
葉一堅
mailto:[email protected]
逢周一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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