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報幾星期前有一篇狠批泛民的署名文章,殺氣騰騰的痛罵「對那些反中亂港的賤骨頭就要強硬」,更說「讓他們(反對派)由不習慣,慢慢地變習慣吧!」說實話,若要擔起「反中亂港」的重任,骨頭既賤又如何,最怕就是骨頭軟下來而不自知,更習以為常。
那位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到港期間,唯一獲邀成為主家席座上客的「泛民」成員——湯大狀,前天接受他報專訪時再次表示,李飛此行帶來相當的正面訊息。譬如說,李飛提及任何人符合《基本法》規定便可爭取提名,「被提名權、被選舉權沒有不合理的限制」。先不說《基本法》第45條已清楚列明行政長官參選人具體資格,遵循本子辦事不就是「天經地義」嗎?況且如果真的已然依「法」賦予港人應有的政治權利,今天我們還犯得着要同佢「死過」?
漠視民意對公民提名訴求
對於李飛再次重申,特首必須愛國愛港,大狀認為,凡特首都須擁護《基本法》,因此沒可能是由不愛國愛港的人任特首。如此倒果為因的說法,驟耳聽起來受用,其實亦不過巧言話術。《基本法》裏既找不着「均衡參與」,但提委會還是由四大界別(縱然擴大選民基礎,除非包括所有選民,否則也是換湯而已)把持;同樣也見不着「愛國愛港」這變化萬千的形容詞,惟始終不變在於選出一個只是號碼不同的傀儡。雖然大狀口口聲聲要爭取一個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方案,那麼請問哪家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制度,會先旨聲明,卻又不能白紙黑字列明候選人定要愛乜愛物。
最後被問及對於2017年能否落實普選,大狀竟謂審慎樂觀,然我對這位泛民大員有此取態卻深感悲觀。皆因他說早前不但可隨大律師公會成行赴京,並有機會拜見李飛等人,而官員姿態亦未如以往般強硬。之後李飛來港,他亦獲邀出席午宴(還要安坐主家席)及有機會提問,原來受寵方悉對方好意。至於當時的問題是:「不合理限制是法律問題還是政治問題?」李飛答:「法律只是宣示,內涵才是政治。」大狀竟又能解讀為提名安排有調整空間,而北京亦有意營造良好氣氛!佩服,小的不才,我仲以為係明言「從來就是政治考慮」。
大狀當日也是借赴京之行,趁機另起爐灶拋出撇除公民提名的普選方案以表心迹。又據他所說,其時已贏得在場有關官員好評。及後人大常委范太亦開腔肯定方案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決定等兩大框架要求,反而坊間卻不見熱烈討論,甚可說是冷待。當然市民對此沒大反應或因未及掌握「排序複選制」(睇個名都知複雜)的要義。怎說,也是基於對這位公民黨員,且身兼真普選聯盟成員的信任,未有深究方案是否有違公平參選的精神,當然更沒想到大狀可以漠視民意對公民提名的訴求,甚至不惜出賣群眾以換取「入閘」所需。觀乎建制中人對這個人提案的同樣「正面」的回應,及後京官的以禮相待,大狀藉此示好方案表白交心的目的已達。睇怕棄暗投明,退黨求榮,只待還價即成。
盧先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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