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運成本重 未必內地人所為

販運成本重 
未必內地人所為

【本報訊】九龍城街頭拐B案,被擄走女嬰去向仍然未明,由於內地拐賣小童猖獗,坊間經常有傳聞指有內地拐子黨來港,拐走小童偷運到內地出售,但有警隊資深人士稱從成本效益分析,偷運小孩返內地成本不輕,且難以證明有關小孩的港人身份,未必有人肯冒此風險。

最高可賣10萬元

內地拐賣兒童事件時有所聞,在內地討論區更有公然以「收養」及「送養」為名,實為販賣人口的社群,聲稱自己和妻子離婚,開價5萬至10萬元,要求「領爸、領媽」接收其年幼子女,而那些小孩其實均是拐子集團穿州過省偷運得來;而被販賣的小孩以男童為主,不足一歲且樣子得意健康最值錢,最高可賣至10萬元,女嬰亦可賣5至6萬元。
其實拐賣男孩與內地一孩政策有關,內地不少地方仍存在重男輕女「繼後香燈」觀念,加上不育內地夫婦難以收養健康孩童,因而願意出高價購買男孩。
私家偵探張大偉稱,在港被拐走的小孩,可循水路從屯門龍鼓灘混在走私貨乘「大飛」偷運返內地,但費用要一萬多元。

探員在案發現場附近找尋店舖閉路電視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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