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3日立法會上,陳家洛議員質疑政府會否規定2017年行政長官候選人必須宣誓擁護中國憲法,認為這樣做不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載「公民無分政見均應有被選權的規定」。何秀蘭議員亦質疑,若要特首擁護包括四個堅持和階級鬥爭等條文在內的中國憲法,等於宣佈兩制死亡。左媒《文匯報》刊出《豈止特首,港人也須遵守中國憲法》的社評,重彈「母法管子法」的陳詞濫調。
我曾撰文《中港並非政治共同體》指出,不能將歷史命運共同體之「文明中國」與一黨專政下的「政治中國」混為一談;並引述了前駐港中聯辦官員強世功對「一國」的見解:一國的實質「不能用現代主權國家的理論來思考,它不是單純的法律(政治)組織,而是一種文明秩序」。因此「愛國者治港」絕不意味着必須用中國憲法治港。
香港並非一張白紙,回歸後可任中國憲法隨意塗抹,重構新的政治版圖。香港現存行之有效的大部份法律規範都是英國普通法系的產物,與一黨專政原則下的中國憲法格格不入,所謂「憲法作為母法授權給子法《基本法》,從而實現香港高度自治」的官方邏輯並不符合政治現實。母法不曾具備的政治基因,何以能授之於子法?
香港居民不等於中國國民,基本法規定:任何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通常居於香港連續7年或以上的非中國籍人士都可以成為香港居民,立法會允許有不超過全體議員百分之二十的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當選為立法會議員,這些人有義務效忠中國憲法嗎?而中國國民又不等於中國公民。公民的概念與國籍不同,是指享有相關社會權利和義務的個人對自己所在政治共同體中的身份認同。港人至今不能獲得大陸身份證,不曾擁有內地諸多權利,何來中國公民而言?又何須接受中國憲法管制?
在仍然沒有批准實施《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力國際公約》的中國內地,其實只有臣民而沒有公民。中央明確下達文件,要求內地媒體「不講公民社會,不講公民權利」,因此不少學者認為中國憲法文本不過是裝潢門面的「偽法」,或者是束之高閣的「虛法」。
針對中國「有憲法而無憲政」的批評,法學教授強世功又提出了一個與眾不同的觀點:不能光看「成文憲法」是否起作用,還要看到支撐中國政治、經濟有效運作六十多年的「不成文憲法」,即在憲法文本之外的諸多慣例、傳統、默契和實踐規則,這些規則構成了中國「看不見的憲法」(invisible constitution)、「隱秘的憲法」(secret constitution),它們才是中國「真正的憲法」,其中《中國共產黨黨章》就是最重要的「不成文憲法」。
用「黑箱憲法」解釋所謂「隱秘的憲法」更加通俗易懂。中國憲法規定,中央及地方各級政府的行政長官由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但實際卻是「黨管幹部」,行政長官人選都由小圈子劃定。憲法要求政府向同級人大負責,實際卻遵循「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的黨章。「黑箱憲法」的有效性廣為爭議,已故諾貝爾獎獲得者高斯就認為,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得益於企業和市場在制度外的邊緣性成長,恰恰是突破「黑箱」的結果;「黑箱憲法」的正當性更加被人詬病,權貴勾結、貧富懸殊、腐敗叢生、社會誠信潰敗,無一不與之相關。
重慶市前副市長王立軍被其知遇恩人、前市委書記薄熙來甩了一個耳光,掌握薄熙來及其夫人政治劣迹和刑案真相的王立軍為何不向憲法求助,而選擇逃入美國領事舘尋求庇護?因為他明白,「黑箱憲法」不可信賴。而香港的行政長官要向這樣的「黑箱憲法」宣誓效忠,用「黨治」取代法治,香港還有明天嗎?
沈舟
自由撰稿人
足本收睇《亂噏24》x張家輝;宅男女神謝安琪隆重登場!
周一至周五《亂噏24》約定你: http://bit.ly/appletalk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