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風雨蘭及香港女律師會昨舉辦「司法系統對性暴力受害人的保障研討會」,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總幹事王秀容指,受害人若從司法制度得到公義,有助康復,惟出庭作證易造成二度傷害,因申請屏風作供很難,也無特別通道,面對公眾絕不好受。
港無法例保障
該會其中一位強姦案受害人Jenny,幾年前曾上庭指證施暴者,昨透過錄影片段指,「要面對好多人,好驚,好似眾目睽睽下再被侵犯一次」,影響作供質素。被告罪成後上訴,承認罪名較輕的非禮罪,她欲再上庭指證,最終因未能申請在屏風後作供而放棄。
使用屏風在外國普遍,但香港無法例保障,成功申請甚少,過去三年13宗個案申請,只有5宗獲批。梁慧敏大律師補充,澳洲有法例列明法庭須向性罪行受害人提供屏風和CCTV直播作供,除非受害人說不需要。
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高寶翠稱,律政司今年9月發指引,在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審理的性暴力罪行,要求警方在最初期主動問受害人是否需要屏風及使用法官通道進入法庭,一條龍協助申請。王表示,其協會過去3年共接933宗求助,只有121宗有報警;逾八成受害人與施暴者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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