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風雲之台慶台㷫】
【本報訊】無綫下封殺令,禁絕壹傳媒記者踏足電視城或採訪其藝人,被記者協會質疑打壓新聞自由,觸發雙方筆戰。無綫昨發聲明反擊,稱封殺與新聞自由無關,指摘記協「罔顧事實」,稱遭壹傳媒「長期恣意攻擊」及「醜化」,才會「必不得已」封殺。記協批評無綫說法「極為荒謬」。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趙應春批評無綫做法,「連特區政府都唔會咁做」。
記者:白琳
無綫昨在回應記協的聲明中,批評壹傳媒濫用新聞自由,趁台慶「煽動」全港熄電視,「聚眾」到無綫示威和路祭,今次是「忍無可忍下才採取行動捍衞公司,希望記協明白事情真相,不要罔顧事實。」無綫集團總經理李寶安對傳媒表示封殺令「無限期」,又稱壹傳媒針對無綫的報道含誹謗成份,封殺壹傳媒屬「非常君子所為」,但沒說明哪些報道構成誹謗。
記協昨晚再發聲明,促無綫列出壹傳媒報道失實或偏頗之具體事例,交記協屬下紀律委員會跟進,如投訴成立可提出公開譴責或處分。無綫未向記協投訴或提法律申訴就下封殺令,「必不得已」之說並不成立。至於封殺與新聞自由無關之說,記協斥「極為荒謬」,更反問無綫,會否禁制壹傳媒採訪其業績記者會、在晨早報章撮要篩走壹傳媒報道,甚至接受遭其他機構杯葛無綫新聞採訪?
通訊局接17宗投訴
通訊事務管理局截至昨天就無綫封殺令接獲17宗投訴,內容包括無綫言論令人反感和不安、妨礙新聞自由、剝削觀眾知情權,及在節目中宣傳自身利益,有公器私用之嫌。
無綫企業傳訊部宣傳科副總監曾醒明對傳媒稱,持壹傳媒記者證者不可進入無綫電視城,新聞節目《講清講楚》攝錄時也不允許壹傳媒採訪,但嘉賓離開電視城後可自由接受任何傳媒訪問。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趙應春不滿無綫把個別媒體定性為「不受歡迎傳媒」,導致其他媒體日後採訪無綫時,只能正面報道,否則或步壹傳媒後塵,「連特區政府都唔會咁做」。趙又指,官員透過《講清講楚》平台解釋政策,無綫留難個別傳媒採訪,等同限制公眾接受資訊的權利,「無論企喺閘內定閘外,無綫都唔可以代個官篩選傳媒」。
泛民議員要求撤回
獨立媒體及23名泛民議員分別發表聲明,要求無綫撤回封殺令。獨媒譴責無綫立下極壞先例,以旗下藝人及歌手作為籌碼教訓「不聽話」傳媒。法例列明無綫屬「公共機構」,公眾有權監管其運作,要求無綫向公眾道歉。
無綫前金牌編審周旭明昨出席浸大論壇後,指壹傳媒熄電視行動的報道「煽動」和「過火」,但也批評無綫封殺行為幼稚、小家。電視專業人員協會副會長林旭華指無綫危機處理技巧欠佳,封殺令剝削藝員曝光機會,對藝員和讀者也不公道。浸大電影學院總監卓伯棠指無綫打壓新聞和言論自由,「封殺媒體,世界仲有資訊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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