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報道「零團費」經營者已跳出香港,在台灣施展同樣的經營手法向中國旅行團埋手。到底這種把香港旅遊業以至社會弄得污煙瘴氣的手法為何在台灣出現,可略作探討。
其實「零團費」這說法有點誤導,較正確的說法該是「零接待費」。這種旅行團的運作方式,是大陸旅行社以低廉價格招徠客人,但與香港旅行社接洽交易時就交人不交錢,或只支付極低的接待費用,例如只支付主題公園的門票等必要開支,港方就負擔起整個團的接待成本,包括酒店、餐膳、導遊薪金和旅遊車(包括車租和司機薪金),然後透過強迫購物獲得利潤。這種經營手法背後的理念是,旅客來港旅遊都會帶團友到珠寶店、中藥材店、衣飾店購物賺取回佣,而這項收益比接待的利潤更可觀。這的確是事實。不過,業界從來會先保住接待成本和有一些利潤,並且看待遊客購物而來的收益一直是錦上添花,故此不會出現強迫購物。
市民理解的「劏客」手段是在03年之後大陸遊客逐漸增加而出現。這類經營手法過去曾經存在過。1987年台灣解除戒嚴及赴港澳旅遊限制之後,香港成為台灣人重點旅遊目的地。當時資訊流通不如今天發達,台灣人對外間認知有限而且消費權益意式薄弱,被「斬到一頸血」卻無路訴冤。廿多年前的劏客手法弄得台灣人已極少以旅行團方式來港旅遊。如今中國客源也出現類似的情況,具有相當消費能力的城市居民大多已自由行來港,而只有未開放個人遊簽證地區的客人才會跟團,但來自這些地區的民眾消費能力相對較低,劏客團逐漸變得無利可圖。乘着大陸居民到台灣的旅遊限制開放而產生的市場機會,食髓知味於是就把這種手段「輸出」到台灣。
劏客團經營者只在利用未啟迪的民智,其經營手法與「旅遊業」三個字根本完全扯不上關係。旅遊業的經營本質,是「使客人加深當地的認識並留下正面印象,維持對當地的興趣,以能產生再次造訪的意欲再探索今次行程未有發掘的事物和向親友作推介」。這不單是旅遊管理學的基礎理論,也是旅遊可持續發展管理的一項原則。而劏客團走馬看花的觀光安排、威迫購物的惡待手法,必不能產生這些效果。這也是筆者一直以來主張要全面封殺「零團費」經營空間的其中一個因由。而且劏客團是危害行業發展並破壞當地聲譽,有必要全面鏟除。今次台灣觀光局的做法是絕對正確,香港政府有必要效法。
林鴻達
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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