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規管光污染公眾諮詢昨日結束,這場環保界大龍鳳,前後5年花了納稅人逾300萬公帑做顧問研究報告及舉行諮詢會,但最關鍵的立法規管問題卻「hea做」,只談約章式深宵熄燈,又選擇性引用顧問報告。環保界指規管光害涉數以億元計的廣告收益,既得利益集團強烈反對,弱勢特首梁振英自然不想得失財閥,讓光害續荼毒市民。
記者:李雅雯
環境局於09年斥資315萬元,委託兩間顧問公司PB 100 Years及Policy 21 Limited做了3份研究報告,並於2011年上載供公眾查閱。同年成立戶外燈光專責小組討論規管光污染。今年8月環境局在綜合了顧問報告及專責小組的討論後,推出文件,收集業界及公眾意見。
該份只有31頁的諮詢文件,有多處「選擇性」引用顧問報告資料。諮詢文件提到能源浪費部份,聲稱「要準確估計戶外燈光裝置的用電量困難」,於是就「無厘頭」提出「街燈用電量可能會提供有用的參考」,把路政署2012年街燈用電量佔全港總用電量0.25%的數據給公眾參考。
六旺區用電量隻字不提
事實上,顧問報告清楚列出顧問公司在觀塘、中環、銅鑼灣、旺角、將軍澳、西貢六個地區部份街道量度戶外燈光裝置的用電量;如旺角彌敦道及西洋菜南街戶外燈每日用電量6,670度,是港人每年人均用電量。但諮詢文件隻字不提這些數據。
諮詢文件列出的民調也被質疑是斷章取意。顧問公司原本收集了2,700名一般居民、受戶外燈影響的居民、物業管理代表、店主、樓宇業主、遊客、顧客對戶外燈裝置的正反意見。但諮詢文件就只列出逾90%遊客及80%一般居民認為戶外燈光裝置有助提升本港動感之都、推動旅遊、減少罪案等數字,由此得出「大部份回應者認同戶外燈光裝置帶來的好處」。
但根據顧問報告,同一個數據表尚有75%一般居民認為香港戶外燈光裝置過多,浪費能源及帶來光污染。而其他反對的民意包括有遊客認為香港廣告燈招牌太多、太光、尤其是近年商戶流行幾層高的影視裝置太大、帶來光污染的數據等,諮詢文件全部隻字不提。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批評,特首梁振英不尊重科學、不尊重事實,現屆政府只一味在搞首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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