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相官邸鬧鬼 安倍拒住

日相官邸鬧鬼 安倍拒住

縱觀世界各國和地區,領導人享官邸為慣例,如台灣有總統官邸,香港有行政長官官邸(禮賓府)。美國法律規定,聯邦、州、市主要官員,如總統、副總統、州長、副州長和市長(限大中城市)由政府提供官邸,任職期間享用,卸任後搬出。
基於安全理由,美國總統、副總統、州長、副州長必須住官邸。官邸由政府維修,住者只需交納年租一美元。德國官邸供在任高官,包括總理、聯邦政府各部長,除總理須住官邸,部長可選擇住自有房或租房,國家按規定標準配設備和付房租。
法國只有總統和總理有官邸,部長享住房補貼,面積限80平方米,每增一個孩子可擴大20平方米。韓國只有總統、總理及防長、外長四個職位有官邸。日本兩類官可用官邸,一是內閣大臣以上政府高官和國會領導;二是特殊工作需要的官員。
日本首相官邸上世紀30年代曾發生政變,血染官邸,後多任首相對入住官邸忌若寒蟬。現任首相安倍晉三就任以來一直住自己家拒入官邸,警方要天天護衞他上下班,勞師動眾,有議員質問他是否因「怕鬼」不肯入住,安倍覆稱「不知此事(有鬼)」。
《蘋果》記者

日本首相官邸曾因軍人政變遭血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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