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裝修工人聲稱移居加拿大的公屋朋友,擔心不適應當地生活需回流,工人遂答應「睇住」公屋單位,與妻兒遷入居住,一住16年,一家三口頓成隱形公屋戶。其間他為持續繳付原來租金,三度向房署遞交朋友的虛假入息登記。
被告蕭德明(55歲,圖)昨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三項欺詐罪,裁判官斥責他使用虛假文書,勢必判處監禁,現在先索閱背景報告,還柙他至本月29日判刑。
登記戶已移居加國
涉案單位位於慈雲山慈民邨,登記住戶馬氏跟被告相識多年。1996年馬與兩名兒子移居加國,被告翌年入住該單位。
馬氏父子過去10年,回港居住不足80日。被告偽冒馬氏父子簽名,於2007年至2011年三度向房署遞交入息登記表,又提供工作證明,訛稱馬的兒子月入約一萬元。廉署今年1月拘捕被告。
辯方指被告妻子持單程證來港後,常與家姑爭執,被告遂於2002年跟妻兒同住涉案公屋。被告已搬離公屋,其90歲母親去年病逝,望獲輕判。此外,負責製造假工作證明的公司東主林少彬早已認罪,稍後跟被告一同判刑。
案件編號:KCCC31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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