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黃坤可離港傾生意四日

案件速遞:
黃坤可離港傾生意四日

【本報訊】上市公司東方明珠石油主席黃坤(又名黃煜坤)與前副主席劉夢熊,涉串謀詐騙被控,二人早前獲准以現金300萬元保釋,但不准離港,黃坤繼上周五向裁判法院申請於保釋期離境被拒後,昨天向高院提出同樣要求,結果獲准於本月19日案件再提訊後翌日離港到內地傾生意,但限定要四日內返港,保釋金則增至500萬元。
65歲的黃坤早前提出申請時,指因業務關係,需赴廣東茂名、尼日利亞和哈薩克斯坦三地洽談油田生意,但被裁判官拒絕。今次高院只批准他前往茂名,且規定他出發前24小時需將行程安排交廉署,返港後亦需將回鄉證交回。
案件編號:HCMP30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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