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險經理涉嫌藉詞招攬假日清潔工為理由,將在街市認識的印尼女傭接載到銅鑼灣南華體育會停車場強姦。高等法院陪審團昨天一致裁定他強姦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他隨即提出堂費申請,被主審法官拒絕。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謝世斌(56歲)去年6月3日強姦印傭後,曾經強塞45元給她。辯方大律師在盤問印傭時指出,她向來有從事賣淫副業,先後兩次收取被告300元進行性交易,最後一次交易後偷走電話,因怕被告報警才誣告他強姦。
案件編號:HCCC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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