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蕾舞早年在華人地頭叫足尖舞,證據張愛玲四十年代的散文找得到:「在上海的高尚仕女之間,足尖舞被認為非常高級的藝術」,十里洋場對舶來品的稱號,輾轉傳到東南亞窮鄉僻壤,我小時候媽媽那一輩仍然這麼叫。今時今日通用的音譯當然妥善多了,有資格穿上硬頭鞋的其實僅限於女舞蹈員,穿軟鞋的舞男是所謂「半足尖」,相等於翹起腳跟,統稱足尖舞太重女輕男,性別政治意識正確的現代人會投訴的。
那天在拿波里看卡拉花濟跳《瑪莉亞的一生》,特別想起這塵封的名詞,倒並非因為坐在舊劇院大發思古之幽情,而是因為年紀老邁的她雖然手腳靈活,卻不能再施展en pointe絕技,遺憾之餘,暗暗慶幸「足尖舞」已經失傳,否則真是殘酷的嘲弄。曾經為《吉賽爾》神魂顛倒的觀眾,逼於無奈接受自然定律誰也不放過的事實,昔日輕盈飄渺回來尋找自己的花魂,如今振翅難飛,黯然是免不了的,較脆弱的恐怕要怪她打爛齋缽,毀掉半世紀前留下的美麗印象。但我更欽佩那種不屈不撓:過了高峰期的血肉之軀,哪一副不是在走下坡路,有人選擇退隱,洗盡鉛華從此告別聚光燈,有人決定與時間搏鬥,視纏綿的關節炎若等閒,把衰退的肌肉彈力當獎品。腳板的輕功蕩然無存,那就集中精神放飛鏢好了,「我要活下去」不一定是淒厲的吶喊,也可以是勝利者驕傲的宣言。看她右手握着一支蠟燭,一副今宵好向郎邊去的模樣,分明在追溯巴蘭欽的《夢遊者》,原本應該踮起腳風一般碎步掠過,限於體能唯有妥協,可是那雙手臂依然如此優雅,誰還計較那麼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