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助供養兒童窮家庭

研助供養兒童窮家庭

【本報訊】本港在職貧窮人口達53.7萬,15.6萬個家庭即使有工做仍不夠養家。扶貧委員會昨開會討論設立低收入生活補貼,據了解,政府初步傾向津貼供養兒童的在職貧窮家庭,家庭成員每月需工作至少140至144小時,但不考慮設居港年限。有關政策將在明年初施政報告提出,預計明年第四季推行。

每月工作最少140小時

樂施會、社聯、社協和爭取低收入保障聯席等14個團體,已向扶委會提交低收入生活補貼方案,大多以針對供養兒童的在職貧窮家庭。委員張國柱認為,不單止兒童,不少在職貧窮家庭需供養長者、殘疾人士或有特殊需要的子女,經濟負擔沉重。
委員田北辰認為,低收入生活補貼應以鼓勵就業和協助兒童向上流為原則,工作時數也應以家庭所有成員為計算單位。據悉,政務司司長兼扶委會主席林鄭月娥聽取委員意見後,傾向以較簡單方法處理,即補助需供養兒童的在職貧窮家庭,但對有長期病患或特殊需要的家庭成員,則另覓援助方法。而低收入生活補貼需經入息及資產審查,委員初步共識是援助貧窮線下的在職家庭,即收入低於住戶入息中位數五成,但會考慮援助中位數五至七成的家庭,津貼金額則隨收入遞減。
近九成在職貧窮家庭每月工時達144小時或以上,政府也傾向申領補貼的家庭每月工時需達140至144小時,且不能與其他相關津貼一同申請。


足本收睇《亂噏24》x楊千嬅;緊接落嚟 Miriam繼續同你談談情,吹吹水!
周一至周五《亂噏24》約定你: http://bit.ly/appletalk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