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林煥光 想起林慧思(記者 陳沛敏) - 陳沛敏

忘記林煥光 想起林慧思
(記者 陳沛敏) - 陳沛敏

在手機讀到林煥光公開規勸梁振英「深切檢討」的消息時,我剛好路過銅鑼灣崇光外的行人專用區。
法輪功擺街站的地方,被三十幾個「青年關愛協會」的綠衣人團團包圍。青關會成員一人一直幡,「支持特區政府施政」、「遠離法輪功邪教」等各式標語,剛好把小貓幾隻的法輪功成員和「真善忍」橫額,從絡繹不絕的途人視線範圍遮蔽。
比青關會和法輪功成員加起來還要多的,卻是現場警察的人數。他們只在旁觀察,沒有行動,其中一名警員拿着大聲公呼籲市民不要停留,因稍後有遊行。隨口詢問身旁的女督察,是否準備讓青關會這樣圍着法輪功示威下去,她禮貌地解釋,青關會已申請並獲得不反對通知書,所以警方不會阻撓。
警方當然可以讓青關會示威,但我不明白,為什麼警方會批出這樣的示威安排,容許青關會把法輪功團團圍着?如果雙方都是合法行使集會自由、言論自由,警方為何容許一方干擾另一方行使其權利?為何不安排兩方在不干擾對方的情況下各自表述?現在,警方卻變相淪為青關會政治打手兼幫凶,打壓法輪功的表達空間,難怪會被質疑政治不中立。
同樣的處境並非個別情況,四個月前在旺角行人專區發生的林慧思事件,就是因為林不滿警方執法標準引發。事件後來發酵成軒然大波,警隊公信力嚴重受損。風波雖漸平息,但揭露的執法問題,其實至今仍然存在,從未解決。
有些人不喜歡法輪功,認為他們怪力亂神,或為他們在街上模擬解剖感到不安,但無論有多不同意他們,我們仍要捍衞他們合法表達的自由。我想借用黃耀明在同志遊行前夕一段很有意思的說話:「所有小眾係唇齒相依,我哋嗰塊失守咗,聽日你嘅權利都可能被剝削。遊行係為社會公義,一個公義社會應照顧小眾。」
至於林煥光,發牌風波至今擺位不斷移形換影,由置身事外,到特權法表決前夕以茶餐廳論為政府護航,昨日又勸梁振英檢討。事到如今,什麼都不用說了,既然梁振英這樣不濟,作為行會召集人,辭職吧!

陳沛敏
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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