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議員反對引用特權法調查「三揀二」?
不要問投反對票的光豬三十人,投棄權的盲毛六人組也不去深究,慳番啖氣。不如益吓名校小學校長,比英華更英華,索性向面試小一的考生示範,既然連「勒索」、「第二階段諮詢」這些常識用詞都要識,不妨再下一城,問吓點解立法會咁驚青。當然,家長老師協助作答,一樣得。
小一生會怎麼想?我模擬答案,讓他們揀N個:
a,因為西環好惡,惡過校長。b,因為三十個媽咪叫他們的仔女投反對票,老師說過,一定要聽媽咪話。c,因為,係咪……勒索?d,因為冇卡通片都唔定。e,因為他們唔鍾意食維雞。f,因為這三十六個,都是蠢蛋。g,因為如果他們不投反對票,會被解放軍佔領中環,用坦克車轆死。h,因為政府答應過,投反對票,就會有禮物。i,因為他們曳曳,say no。j,因為他們都是菲律賓總統的手下。k,因為他們集體H7N9嘛,所以唔返得學。l,因為……嗯,我唔知新聞噏乜!什麼叫做凸權法?係咪凸首識打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