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居民霸地建祖墳 民政處漠視元朗凌雲寺 後山淪「亂葬崗」

原居民霸地建祖墳 民政處漠視
元朗凌雲寺 後山淪「亂葬崗」

【本報訊】隱身元朗八鄉觀音山上的凌雲寺,其擁有的後山叢林多年來被原居民侵佔興建祖墳,慘變「亂葬崗」。寺方曾多次要求移走山墳,反被原居民惡言恐嚇。寺方一直有向政府部門求助,元朗民政處直至三年前才確認山墳是誤葬或非法,但從未執法;今年規劃署更向寺方發警告信,反指寺方違例發展。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批評,政府諉過於凌雲寺,「應該針對嘅唔針對,唔應該被針對嘅反而被針對!」
記者:袁柏恩

凌雲寺雖不斷投訴,但山墳數目有增無減。楊柏賢攝

凌雲寺始建於明朝,寺後佔地約八萬平方呎的後山原本綠意盎然,但近年遍佈大大小小約70個山墳,當中不乏豪裝的巨型新墳。其中一個佔地逾200呎的山墳油漆簇新,尚未安裝墓碑,據悉今年2月始出現,旁邊更擺放了三個金塔。更駭人的是,現場有數處擺放了只以石塊圍起、不設墓碑的金塔,甚至只灌了石屎的藏屍地,黃土下屍首誰屬成疑。
於重陽節翌日前往拜祭的上村原居民張道賢稱,其父於1977年葬於上址,母親則於2010年下葬。他稱自小到凌雲寺一帶遊玩,之前並不知悉上址為私人土地,「政府有批文畀安葬紙,村長黎偉雄簽名落實!」他堅信村民最終可透過逆權侵佔保留山墳。

求助政府反遭警告

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該山坡由六十年代開始已屬凌雲寺的「三乘堂」擁有。據了解,早年寺廟中人未有為意山墳存在,惟近10年非法殮葬情況變本加厲,寺中人既不敢擅自掘屍,又無力阻止,更反遭原居民恐嚇。
本報取得政府信件,證實凌雲寺於2010年曾先後向多個政府部門求助,負責簽發原居民殯葬許可證的元朗民政事務處在信中承認,上址有部份墳墓或骨灰龕獲民政處批准,但誤葬於上址;另有墳墓根本沒有登記號碼,民政處稱會發信給村代表或鄉委會,要求有關人士移走,但三年過去,「誤葬」或「無主孤墳」不減反增。
協助凌雲寺多年的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指,過去三年山墳由40個急增至近70個,更有山墳於一夜間突然出現,但報警後警方只視為一般糾紛處理。他約於一年前再率元朗地政處、民政處、食環署等代表到場視察,民政處聲稱會再調查,惟凌雲寺最終接到的卻是來自規劃署的警告信,信中指懷疑該寺將土地違例發展成墳地,有可能遭檢控及罰款50萬至100萬元。
梁耀忠質疑相關部門因懾於原居民勢力而採拖字訣之餘,還反告多次求助的凌雲寺,惟凌雲寺根本不可能擅自掘出骸骨「還原」土地用途。他又質疑,政府部門未經核實便胡亂發出准葬紙,亦無監督下葬情況,縱容非法殮葬。

律師指難逆權侵佔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私人土地逆權侵佔的年期為12年,但即使有關山墳已存在12年,還要證明12年來在從無受到干擾的情況下佔用土地。在今次事件中,若寺方曾要求對方離開,已不符合逆權侵佔的條件。律師梁永鏗指,逆權侵佔的面積以12年前佔用的面積為準,若當年只佔用小片土地建碑,即使近年修葺後成「豪宅」山墳,亦只能以當初的小片土地面積計算。
規劃署發言人僅稱,因高院正處理涉上址的法律訴訟,不宜作出評論。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表示,民政處會嚴謹處理每一宗殯葬許可證的申請個案,該處知悉個案後已發信通知獲批殯葬許可證的原居民,促請他們盡快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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